
明英宗朱祁镇诛杀于谦,实则因复位之名的政治牺牲。景泰八年正月,朱祁镇复辟,随之改元天顺。复位之日,朱祁镇下令逮捕兵部尚书于谦与吏部尚书王文,都御史萧惟祯提议以谋逆罪处二人死刑。皇帝对此有所犹豫,念及于谦当年在抵御瓦剌入侵中的赫赫战功。
明英宗朱祁镇诛杀于谦的动机,在于巩固自身复辟的正当性。景泰八年正月,朱祁镇成功复位,随后于正月二十一日改元为天顺。复位当日,他下令逮捕了兵部尚书于谦和吏部尚书王文。都御史萧惟祯提出以谋逆罪处死二人。皇帝对于这一提议有所犹豫,因为于谦在当年抵御瓦剌入侵时确实立下赫赫战功。
政治因素与复辟合法性:复辟需求:明英宗的复辟是其杀害于谦的直接原因。为了让这次复辟合法化,需要消除可能的政治障碍,于谦作为拥立景泰帝的关键人物,被视为最大的威胁。政治伦理:在专制社会,胜者王侯败者寇的政治伦理使得失败者往往面临严厉的惩罚,即使他们曾对国家有巨大贡献。
明英宗朱祁镇杀于谦的原因:不杀了于谦,复位无名。景泰八年正月十七,朱祁镇复位,正月二十一日改元天顺。复位当日,他传旨逮捕兵部尚书于谦、吏部尚书王文。都御史萧惟祯建议以谋逆罪,处死二人。皇帝犹豫,说当年抵御瓦剌,于谦是有功劳的。徐有贞说,不杀了于谦,您复位无名。
于谦被英宗所杀,既因为英宗怨恨自己立朱祁钰为帝,又因为于谦自身的人格问题。于谦性格刚正不阿,是典型的清洁工人,所以得罪了很多人。当然,于谦的死绝对是冤案。没有于谦,大明估计很难逃脱那场危机,200年也不会有民族运动。
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,明英宗无疑是一个历史罪人,先害了国家,后害了自己的家人,最后害了自己的忠臣。如果说土木堡之变,明英宗因为年轻可以师做主,被宦官王镇所愚弄,才华御驾亲征的荒唐事,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他杀了于谦,伤了自己的兄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不要原谅。
于谦和岳飞都是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,他们都遭受了冤屈并被杀害。 岳飞被杀时,韩世忠对秦桧的捏造罪名表示不满,用“莫须有”三个字来代表无中生有的罪名。 朱祁镇复辟后,对于谦的感情并不好,但在国家大义上,于谦对大明有功。
后人常常把于谦和岳飞放在一起相提并论,因为他们都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英雄,而且都被冤杀。岳飞被杀时,大将韩世忠心中不平,愤骂秦桧。秦桧说:岳飞的儿子岳云给张宪写的反信虽没找到,但事情肯定是有的。(其事体莫须有)韩世忠说:莫须有何以服天下。
自古忠臣良将,为官清廉者,都会受百姓爱戴,这些人有能力,严于律己,不贪污不受贿,一心只为国家和老百姓。但是因为种种原因,清官有时会被冤枉,甚至被皇帝冤杀。明朝的于谦,就是一位这样可歌可泣的官员。
明英宗朱祁镇诛杀于谦的动机,在于巩固自身复辟的正当性。景泰八年正月,朱祁镇成功复位,随后于正月二十一日改元为天顺。复位当日,他下令逮捕了兵部尚书于谦和吏部尚书王文。都御史萧惟祯提出以谋逆罪处死二人。皇帝对于这一提议有所犹豫,因为于谦在当年抵御瓦剌入侵时确实立下赫赫战功。
因为政治斗争问题,简单而言就是于谦得罪英宗,而且性格刚强,得罪不少权贵,待英宗复位后,必杀于谦。具体这要从土木堡之变说起,在土木堡之变之前,于谦已经位居兵部尚书左侍郎。而当时也先大举进犯,宦官王振为一己私欲和讨好皇上明英宗,劝英宗御驾亲征。
明英宗朱祁镇诛杀于谦,实则因复位之名的政治牺牲。景泰八年正月,朱祁镇复辟,随之改元天顺。复位之日,朱祁镇下令逮捕兵部尚书于谦与吏部尚书王文,都御史萧惟祯提议以谋逆罪处二人死刑。皇帝对此有所犹豫,念及于谦当年在抵御瓦剌入侵中的赫赫战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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